周遭的東西,面對得太久,麻木了。沒了新鮮感,少了一些刺激感,漸漸的不會花太多心思。因充滿情感的靈魂而影響了肉體的感受,視線也不會無端端的聚焦在那些對自己曾經很重要的東西。

得到的未必是好的,好的不一定會得到。兩者間如何審訂,完全因人而異。好與不好就看自己如何視之。
或許一開始就忘了從不一樣的角度思考。不是不懂,只是懶得去行動。誰不曉得?還是一樣,只是懶得去得曉。

對於“太忙”,永遠都很靠近人,似乎懸掛在嘴邊。沒有了“太忙”我的日子怎麼過?!有你相伴的天天就像秒秒,一閃而過。

可笑的是,往往一些對著自己很客氣的人都來同一套。有些人,不相識的嘛,看著騙、不熟的,那就偶爾騙一下就好。再來,熟的不騙就是對不起自己啦!

可悲的是,最熟的還有誰?不就是自己呵~ 這一點不是每個人想學就一定學到。或許就是那句還未面世過的“金句-要騙人就要先把自己給騙了。”

可恥的是,不必學就與生俱來的比比皆是。(我該從椅子跳起來狂拍手掌嘛!)

有多久沒有看看那似乎很近却很遙遠的東西呢?
再怎麼麻木,厭倦的東西還不是被自己握在手中帶回來的嗎?

晚上的客廳,亮著沉沉的黃燈,坐在筆電前,黑色鍵盤底下閃耀著撲朔迷離的白燈,美呆了。此刻,腦袋和目光似乎在同一時間里操作,看到的就是腦袋所想的,所想的就是眼前所看到的。

白晝怎麼可能上演這戲碼。霸道的陽光不止遮蓋了鍵盤上的燈光,還間接的照射進腦袋模糊了焦點。

試著把“太忙”收進口袋里,再把衣服給換了。再⋯⋯換一個方式去看,別有一番滋味。

曾經的親近,不一定都要過去的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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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hno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